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備註 |
|---|---|---|---|---|---|
|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
進修留停 | 1 | 3 | 115/08/01-116/07/31 | 1、擔任三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名) 2、擔任四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名) 3、擔任五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名) |
| 懸缺(管控) | 1 | ||||
| 合理員額 | 1 | ||||
| 自然長期 代理教師 |
懸缺 | 1 | 1 | 115/08/01-116/07/31 | 1、擔任自然科任教師。 2、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3、需指導本校自然科展等相關業務。 |
一、聘期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聘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 第1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
| 第2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 第3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 第4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 第5次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5年7月3日(星期五)至115年7月24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請至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查詢)
本校網站(請至 永福國小網站 查詢)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請至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網站 查詢)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站(請至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站 查詢)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階段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 第1次報名時間 | 115年7月6日(星期一)至115年7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時~下午4時,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
| 第2次報名時間 | 1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3次報名時間 | 1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4次報名時間 | 1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5次報名時間 | 1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下午4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3241#808。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 第1次甄試日期 |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
| 第2次甄試日期 |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 第3次甄試日期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 第4次甄試日期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 第5次甄試日期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3241#808(必要時,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康軒版數學,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自然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南一版自然,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第一次響鈴,第10分鐘第二次響鈴,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第一次響鈴,第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時 |
|---|---|
|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2時 |
|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2時 |
|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 |
|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 第1次成績複查 |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
| 第2次成績複查 |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 第3次成績複查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 第4次成績複查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 第5次成績複查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 |
|---|---|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4時 |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4時 |
|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4時 |
|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4時 |
四、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第15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承辦人: 主任: 人事主任: 校長:
附件 1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學校填寫)
| 基本資料 | 姓 名 | 性 別 | □男 □女 | |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齡 | 歲 | |
| 通訊地址 | ||||
| 聯絡e-mail | ||||
| 聯絡電話 | 手機: 住家: | |||
| 應徵類別 | (請勾選報名應徵類別) □一般類 □自然 | |||
| 教師證 | 類別: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
| 學歷 | 1 大學 學院系 | |||
| 2 大學 學院研究所 | ||||
| 簡要自述 | ||||
| 年資(經歷) | 編號 | 服務學校 | 任職期間 | 合計 |
|---|---|---|---|---|
| 經歷填寫欄 | 1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 計年月 | |
| 2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 計年月 | ||
| 3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 計年月 | ||
| 4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 計年月 | ||
| 5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 計年月 | ||
| 重要獎勵事蹟 (條列) |
||||
| 申請人切結簽章 |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
|||
| 證件名稱【由學校人員查填】 | ||||
|---|---|---|---|---|
| 項目 | 文件名稱 |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 備註 | |
| 1 | 報名表1份 | □有 □無 | ||
| 2 |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3 |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4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5 |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A4大小5頁以內) | □有 □無 | ||
| 6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有 □無 | ||
| 審查意見 |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 審查人 | ||
附件 2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報名,現全權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附件 3
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報名參加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115年 月 日報到即日至115年 月 日,經錄取報到後,需服務期滿,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 身份證字號 |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
| 應考人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
|---|---|---|---|
| 准考證號碼 | 應考類別 | ||
| 聯絡方式 | 電話: | ||
| 手機: | 住址 | ||
| 申請日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 複查科目名稱 | 複查科目(請勾選欄) | ||
| 教師甄選 | □口試 □試教 | ||
| 複查結果 | □複查結果無誤(詳見成績通知單) □成績更正為 分 |
||
| 甄選委員會 (教 評 會)核章 |
|||
| 注意事項 | 一、請於規定期限內,填妥申請書,並持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親自或委託(委託複查者需填寫委託書)至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試教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三、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非為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
||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通知單
姓名: 報名號碼: 第 次 甄選
| 項目 | 試教60% | 口試40% |
|---|---|---|
| 成績 | ||
| 總分 | ||
| 最低錄取標準 | ||
| 甄選結果 | □錄取 (□正取 □備取 ) □未錄取 |
|
說明:
一、成績複查時間:115年 月 日(星期)午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甄選結果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甄選委員會(教 評 會)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