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
|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備註 |
|---|---|---|---|---|---|
| 國小音樂藝術才能班長期代理教師 | 管控懸缺 1 | 1 | 2 | 實際到職日至116.07.31 | 受聘教師需兼任音樂藝術才能班導師。 |
| 育嬰留停缺 1 | 1 | 2 | 實際到職日至116.04.05 | 1. 受聘教師需兼任音樂藝術才能班術科教師及普通班科任教師。 2. 承辦音樂班部分業務,規劃並辦理學校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合奏晨間練習、各項音樂展演、全市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音樂班術科考試等)。 |
- 如代理原因消失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日起,應即無條件解聘。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本校教評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
-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 招考次別 | 報名資格 |
|---|---|
| 第1次報名資格 |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 第2次報名資格 |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 第3次至第6次報名資格 |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 |
三、本校需求資格
本次甄選之長期代理教師應為音樂相關系、所(組)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 一次公告時間: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2日(星期三)
- 公告方式:
-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補充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 招考次別 | 報名時間 |
|---|---|
| 第1次報名時間 | 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至115年8月17(星期一)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 第2次報名時間 | 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3次報名時間 | 1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4次報名時間 | 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5次報名時間 | 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 第6次報名時間 | 1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
本校輔導室,電話:2223241#814
三、應繳交證件
- 報名表1份
-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A4大小5頁以內)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無者免附)
四、方式
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 招考次別 | 甄試日期與時間 |
|---|---|
| 第1次甄試日期 | 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第2次甄試日期 | 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第3次甄試日期 | 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第4次甄試日期 | 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第5次甄試日期 | 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第6次甄試日期 | 115年9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二、地點
本校永福館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口試內容:(時間為10分鐘) 40%
- 範圍:書面審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學校行政為主。
- 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 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 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試教內容:(時間為15分鐘) 60%
- 範圍:
- 藝術才能班長期代理教師兼導師: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數學,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 藝術才能班長期代理教師:自編視唱聽寫、樂理與欣賞教學、合唱課程(自備教材、教具)。
- 時間:每人15分鐘。(第14分鐘響鈴1次,第1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 試教現場無學生。
- 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 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評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
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 招考次別 | 結果通知時間 |
|---|---|
|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時 |
|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2時 |
|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 |
|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 |
|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 |
| 第6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 |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 招考次別 | 複查截止時間 |
|---|---|
| 第1次成績複查 | 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
| 第2次成績複查 | 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
| 第3次成績複查 | 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
| 第4次成績複查 | 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 第5次成績複查 | 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 第6次成績複查 | 1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輔導室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
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招考次別 | 公告截止時間 |
|---|---|
|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 |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
|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
|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
| 第6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5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
四、報到
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第15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附則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