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115(116)年後備軍人申請緩召日期。
依 據:
一、國防部後備司令部100年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辦理。
二、國防部115年4月29日國全動管字第11554047463號令修正「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緩召日期:自11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
附註:本校教師符合115年度三款緩召者,請於115.7.3(五)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