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爰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三條,略以...學生參與或觀賞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學校於競技或表演之日一個月前,得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費用補助辦理。
2.請有意帶領學生欣賞相關賽事之同仁,得檢視適用賽事名單,倘有欲帶領學生觀賞之賽事,請於表演日前 1 個半月洽體育組,由體育組協助進行線上申請。
3.前項補助,以下列項目為限:報名費、門票、交通費、保險費、住宿費、消耗性器材費(例如加油打氣用途者)、雜支
4.適用賽事名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