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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黛 - 人事室 | 2024-10-16 | 點閱數: 161

11271日以後初任之公教人員適用「確定提撥制」退撫制度,由公教人員與政府按月共同撥繳及公教人員自願增加提繳之費用,存入公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以下簡稱個人專戶),作為給付退撫給與之準備。銓敘部及教育部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7條規定,分別委任(託)基金管理局辦理退撫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

為因應11411日開辦自主投資業務,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於113101日以台管儲二字第1131822697號函,通函各機關學校宣導有關自主投資平台操作流程、客戶服務及相關參考資料等事項,提供參加儲金人員透過該平台進行個人自主投資事宜,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

三、有關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自主投資平台操作手冊、投資理財教育宣導簡報、宣導影片、每週市場回顧、個人專戶制問答集等資料,置於基金管理局網站( https://www.fund.gov.tw )之「公教個人專戶制專區」。

網站連結如下

https://www.fu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77&sms=11726&s=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