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 年度推動海洋教育
「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三、臺南市 109 年度推動海洋教育總體計畫。
貳、目的:
一、配合教育部推動海洋教育學習與推廣政策,提升校園海洋教育參與率。
二、提昇學生海洋藝文教育知能,深化海洋教育理念。
三、增加市民海洋文學閱覽比例,並培養海洋文學寫作與研究能力。
四、鼓勵本市師生從事海洋文學創作,深化學童對海洋生態的關心與探索。
五、激發學生學習動機與興趣、落實海洋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
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關連性
一、核心素養
(一)海 A1 能從海洋探索與休閒中,建立合宜的人生觀,探尋生命意義,並不斷
精進,追求至善。
(二)海 B1 能善用語文、數理、肢體與藝術等形式表達與溝通,增進與海洋的互
動。
(三)海 C2 能以海納百川之包容精神,建立良好之人際關係,參與社會服務團隊。
二、學習主題:海洋文化、海洋休閒、海洋資源與永續、海洋科學與技術
三、實質內涵
肆、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臺南市將軍區漚汪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國小組為就讀國小
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以作品繳交當時
109年9 月之身分為準),每人僅限投稿 1 件作品, 1 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
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柒、主題實施方式
一、徵文主題:
配合 109 年度全國海洋教育推動主題「保護海洋」為主軸,其中包含:
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等三面向,依此作為徵文主題方向。
(一) 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守護海岸」完美台灣。
(二) 國小高年級學生組:珍愛海洋落實「減塑行動」。
(三) 國中學生組:跟著討海人學「食魚教育」。
二、徵文題目:依各組徵文主題自訂題目(未依各組主題撰文則不列入評分)
三、組別、文類、字數:
(一)國小中年級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600 至 800 字,作品以 500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二)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800 至 1000 字,作品以 500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三)國中學生組:
1.文類:散文
2.字數: 1000 至 1200 字,作品以 500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
三、獎勵辦法:
(一)各年級錄取前三名及佳作(第一名 1 人、第二名 2 人、第三名 3 人;各年級參賽件數不足 20 件,僅錄取前三名各 1 人;參賽件數不足 10 件,僅錄取前二名各 1 人;參賽件數不足 5 件,僅錄取第一名 1 人),佳作錄取人數於評選當日由評審委員視作品水準錄取,惟各項各組總得獎件數以不超過該項該組送件數五分之一為原則。獎勵如下:
1.學生凡得佳作以上皆給予獎狀乙幀。
2.學生各年級禮券如表列: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2名) |
第三名(3名) |
佳作(預計 12 名) |
中年級組禮券 |
1,000 |
800 |
600 |
200 |
高年級組禮券 |
1,200 |
1,000 |
800 |
300 |
國中組禮券 |
1,500 |
1,200 |
1,000 |
300 |
合計 |
3,700 |
3,000*2=6,000 |
2400*3=7,200 |
800*12=9,600 |
四、 指導教師獎勵原則:
(一)市立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指導學生獲各類各組前三名者,由本局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函請所屬學校依權責辦理敘獎:第一名嘉獎貳次、第二、三名者嘉獎壹次;獲佳作者,由本局頒發獎狀。
(二)國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獲各類各組前三名者,由本局函請學校依上開獎勵要點之額度辦理敘獎;獲佳作者,頒發獎狀。
(三)私立國小教師指導學生獲獎者函請學校依上開原則給函敘獎。
(四)同一位教師在同一類組別中指導多位學生獲獎時,以最高之名次敘獎,不再重複獎勵;倘指導不同類組時,則分別敘獎。
(五)兼任、代課教師參加(指導學生)獲獎者,函請學校給予指導證明
或感謝狀。
五、送件方式:
(一)公私立國小學生組由各校統一送件:學生類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
(二) 各校徵稿件數: 36班(含)以上學校應繳交 5-10 件, 18 班(含)~35 班應繳交 3-5 件, 17 班(含)以下應繳交 1-3 件。
(三) 敦請各校承辦單位,填寫「作品清冊」(如附件二),於民國 109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前,請以電子郵件寄達承辦單位,請務必主動確認承辦單位是否確實收件;以利後續作業。
聯絡人:漚汪國小黃秋萍主任
電話: 06-7942012-830 網路電話: 246040
六、作品收件時間:民國 109年 10 月 1 日~9 日,以郵戳為憑。
七、作品繳交方式:
(一)可透過公文交換信箱、郵寄或親送。
(二)地址:台南市將軍區長榮里 4 號漚汪國民小學黃秋萍主任收。
(三)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一)張貼於背後。
八、評分標準:內容及思想 50%、結構 25%、文辭及藝術表現 25%
九、注意事項:
(一)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本活動之主辦單位作為教育之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使用,結集出書時亦不另支付稿費。
(二)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狀。若已經發表過,取消得獎資格。
(三)作品除了用 500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外,另請用 A4 打字, 14 號字、標楷體,並燒錄在光碟附電子檔,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四)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 A4 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並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五)請在信封上註明 109 年「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及徵文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 725 )臺南市將軍區長榮里 4 號 漚汪國小黃秋萍主任收」。
(六)徵文辦法若有修訂或未盡事宜者,另行公布於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
捌、獎勵:辦理本計劃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附件一
臺南市 109年度海洋教育融入閱讀—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比賽報名表
學校編號 |
校名 |
參加組別 |
序號 |
班級 |
姓名 |
指導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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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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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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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學校電話︰
序號請與送件作品清冊一致
|
※「學校編號」空白即可,承辦學校會統一編寫。
※ 請務必貼在作品(稿紙)最後一頁的背面左下角。
附件二
臺南市 109 年度海洋教育—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比賽作品清冊
學校編號 |
校名 |
參加 組別 |
序號 |
班級 |
姓名 |
文章名稱 |
指導老師 (限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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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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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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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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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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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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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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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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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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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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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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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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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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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教務(導)主任︰ 學校電話︰
※「學校編號」空白即可,承辦學校會統一編寫。
※ 務必核章後一併寄送至承辦學校。
附件三 作品版權讓與同意書
參賽學生姓名 |
|
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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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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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權讓與同意聲明: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將個人參加「臺南市 109年度海洋教育—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比賽之作品版權讓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謹此聲明。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
備註: 一、本同意書每位參賽者均需填寫,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作品送件手續,不予評審。 二、「簽章處」應由法定代理人本人親手用正楷字簽章(請清晰書寫全名,勿潦草)。 |
備註:
1.請各校承辦人依比賽辦法班級數規定件數送件,超出件數(依序號順序)將不列入比賽評分列。
2.送件作品如與各組指定海洋主題無關,將不列入比賽評分。
3.送件截止日後,如有錯誤請於收件截止日後 3日內提出,公布比賽成績後不接受更改參賽學生、指導老師資料。
4.送件作品清冊請於送件截止日前( 109年 10月 09 日)e-mail至電子信箱cphuang0216@gmail.com
以利彙整,謝謝!!
5.送件作品清冊紙本請核章後與參賽作品一同寄出。
收件地址:臺南市將軍區漚汪國民小學黃秋萍主任收( 725 臺南市將軍區長榮里 4號 06-7942012# 830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 109 年「台灣海洋小作家徵文」及徵文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