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12日府人企字第113032638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因應113年度成效力評估作業期程,並配合113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評分標準,具體修正設定112-113年度實施方案內容,作為本府各機關齊力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系統性提供員工協助服務措施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