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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 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第 1 學期未申請者補辦),請 查照。
內容說明: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2 月 9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1697907 號函辦理。
- 本案係針對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未申請、新入學或具特殊需求原因之學生進行補辦申請。
- 【申請重要須知】(請務必詳閱)
本計畫屬專案審查性質,非一般補助申請。有意申請者請務必先行確認已具備完整之執行規劃。提出申請時需備妥下列實質內容,經由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始核定經費:- 具體輔導方案:須包含明確的課程主題、教學內容規劃及預期成效。
- 已排定師資:方案中須檢附已擬聘之授課師資名單(含講師學經歷與專長),確認相關教學資源已媒合到位。
- 校內收件說明:
若已備妥上述完整方案規畫及評估資料,請於期限內洽輔導室辦理送件。
| 項目 | 說明 |
| 校內繳件期限 | 114 年 12 月 18 日(四)中午 12:00 止 (因需行政審閱與用印,逾時不候) |
| 應檢附資料 | 1. 完整輔導方案計畫書(含課程與師資) 2. 經費申請表 3. 相關觀察/推薦評估表 |
| 承辦單位 | 輔導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