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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黛 - 人事室 | 2024-06-03 | 點閱數: 344

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重點如下:

有關「無課務時段」,係指學校行事曆實際排定之授課週數,依每週排定之授課節數,其他無課務且無照顧學生需求之時段稱之。

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時數最高以8小時為限。

代理教師於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之時數及假別,比照專任教師之進修時數及假別規定辦理,且業務需自理。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維持校務運作品質,每學年度進修學位教師(含代理教師)人數以不超過編制內現有教師(含代理教師)數5%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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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05局函_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進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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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305國教署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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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305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