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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文: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6 日南市體全字第 1150077224 號
目的:為提昇特奧運動人口及持續推展特奧運動項目,因應國內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教練在教學及訓練的實際需要,透過課程介紹與實際操作,提供教練指導方法及提昇教練素質。
檢附實施計畫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