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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 115 年 2 月 12 日電腦公開抽選」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2026/1/14
說明:
一、依據本館 115 年 1 月 14 日藝演字第 1150300019號函暨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第 5 點第 2 項第 2 款第 9 目辦理。
二、旨案將於115 年 2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整於本館第 3 會議室(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公開抽出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目,歡迎與會見證。
三、前揭指定曲目,俟確認無誤後,將於當日下午 6 時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music/)。
四、聲樂獨唱類注意事項:(一)聲樂獨唱類,當年度若有舉行比賽時,其指定曲 : 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二)聲樂獨唱之高中職及大專 A 、 B 組,其自選曲 : 應選擇藝術歌曲、歌劇、神劇或民謠演唱。違反者一律不予計分;餘請參照實施要點伍(二) ~ (三)比賽曲目規則及分項規則。(三)當年度若有舉行聲樂獨唱類比賽時,除藝術歌曲、民謠得移調演唱外,其餘均不得移調演唱,如有違反者,得由各別評審酌予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