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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115 年 4 月 28 日 114 永長興字第嘉基綸字第 1150000008 號函辦理(如附件 1 )。
二、旨案申請內容如下:
(一)本體育獎學金分為學生獎學金、教練獎、及特別獎三大項,申請者只可擇其一申請。
(二)本獎項獎勵項目限於具有客觀標準之田徑、游泳兩種運動種類,每年以申請一種運動種類為限。
(三)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為在校學生,須具備一定學業及操行成績,並於 114 年 6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31 日期間參加相關賽事且成績優異者;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四)教練獎:獎勵長期從事田徑或游泳訓練指導且具優異成果之教練,需檢附教學經歷及選手成績證明等資料申請,名額以不逾 5 名為原則。
(五)特別獎:獎勵對田徑或游泳運動之研究、推展或具重大貢獻者,或具國際競賽潛力之在學學生,名額 1 至 2 名,採申請或推薦方式辦理。
(六)本案申請期間自 115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11 日止,相關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詳如附件。
三、檢附申請辦法及報名表 1 份(如附件 2 ),請各校協助公告並轉知符合資格人員踴躍申請。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以電子郵件寄至 scholarships@chf.ngo ,洽詢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