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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7-03-02 | 點閱數: 262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6 年 2 月 17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60420024 號函辦理。
二、為使教師能深化對於分組合作學習的理解,靈活運用分組合作學習要素,翻轉並活化課堂教學,回應不同教學情境與學習對象的差異化需求,實踐「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理念,提升學生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旨揭計畫針對已完成「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本計畫之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名單內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3 、 104 學年度辦理之「進階專業培訓工作坊」,得毋須參與本次工作坊)。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三)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四)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旨揭工作坊期程及地點:
(一)北區場: 106 年 3 月 25 日(星期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二)中區場: 106 年 4 月 22 日(星期六),臺中世界貿易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 60 號)。
(三)南區場: 106 年 4 月 29 日(星期六),高雄國際會議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 274 號)。
六、本場次工作坊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七、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 29 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八、本計畫深耕學校名單、工作坊之議程及注意事項,詳如計畫書。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電話: 02-27321104 分機 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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