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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7-05-04 | 點閱數: 226

說明:

  1. 有關旨揭認證作業,「初階」評鑑人員認證於 106 年 6 月 30 日截止;「進階」評鑑人員認證於 106 年 5 月 10 日截止;「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於 106 年 5 月 31 日截止,請各校務必轉知所屬教師,並留意期程
  2. 申請認證之教師,請依限於精緻網完成操作,在「資料填寫區」填寫資料後,請務必再於「認證資料以及狀態查詢」按下「確認後送件」按鈕,始完成認證提交程序。
  3. 進階與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教師可由線上資料或紙本資料擇一方式申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