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觀測小熊闖關抽獎遊戲」活動辦法
三、如參加者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
人資料,致影響辨識身分時,視為放棄參加。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參加者就其個人資料得依該法規定行使下列權利,並得以書面方式向行政院申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柒、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布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