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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08年10月25日於永康國小禮堂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四、本案聯絡人:教育局社教科簡萱雯小姐(06-2991111分機6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