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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案依據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暨臺南市教育局 110 年 1 月 5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1544960 號函核定。
二、檢附臺南市 110 學年度國中小音樂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如附件),請有意願報考的家長留意報名時間及報名資訊,備妥報名相關資料於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








